張貼日期: 2026-01-23 09:37:34 點閱:13
說明: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1月9日府民宗字第1140527825號函辦
理。
二、旨案推薦單位為本縣各鄉(鎮、市)公所及各級學校、機
關團體、企業,由推薦人(一般民眾、村里長、社工人
員、學校老師等)向推薦單位申請推薦,再由推薦單位辦
理初選後報彰化縣政府;爰貴單位如有推薦意願請於115年
3月6日(星期五)前備妥相關資料向本所申請,俾利本所
辦理初選並依限報彰化縣政府。
三、本縣孝行楷模名額由彰化縣政府擇優遴選,獲選者由彰化
縣政府擇日辦理公開表揚,致贈每位孝行楷模牌匾1方及獎
金新臺幣(以下同)5,000元整(並列為孝行楷模者,孝行
牌匾並列其名,獎金以1份計),並自獲選者中擇優提報參
加內政部全國孝行楷模選拔;另內政部全國孝行獎預計選
出30名(本縣分配提報名額3名),獲選者每人致贈獎座1
座及5萬元,孝行楷模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,經審議
通過者,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(並列為孝行楷模者,獎
座並列其名;獎金及獎助金各以 1 份計)。
四、本案彰化縣孝行楷模遴薦審議及表揚要點、相關提報書表
文件,可至彰化縣政府民政處網站下載使用(路徑:業務
專區/孝行楷模專區/115年彰化縣孝行楷模專區,網址:
https://civil.chcg.gov.tw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