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1-08 10:44:47 點閱:16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30日臺教學(六)字第1142805653號函
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持續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
能,甄集優良課程教案,並發掘具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熱忱
及專業之國民中小學教師,爰辦理旨揭優良教案甄選活
動,以推動及落實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之全民國防教育工
作。
三、實施方式摘述如下(詳見實施計畫):
(一)甄選對象:公、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;每件教案至
多3名教師且任職學校須為相同縣市,每位教師限參與1
件教案。
(二)教案內容以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域進行設計,融入全民
國防教育五大主軸(全民國防、國際情勢、國防政策、
防衛動員、國防科技)及「臺灣全民安全指引」之相關
內容。
四、收件方式:於115年7月10日(星期五)前,免備文郵寄至
本 府教育處─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李老師彙辦,各校薦
報之教案資料,本府將擇優薦報教案至多4件,並函報教育
部進行後續評選事宜。
五、評選方式:由教育部召開決選會議評選出優良教案。
六、評選結果公告:115年10月底以前於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
殊 教育司網站之電子布告欄公告。
七、獎勵:
(一)獎項:預計入選22名(若未達標準,得從缺)。
(二)獎勵:
1、獲選人員:
(1)頒贈入選教案教師每人教育部獎狀一幀,並由教育
部函請任職學校敘獎。
(2)每件教案覈實核予稿費最高新臺幣1萬元(依「中
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」辦理,
撰稿費1,600元/每千字、圖片(照片)2,000元/每
張)。
(3)推薦參加國防部「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」及
「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」個人組予以加分。
(4)優先錄取參加教育部辦理之國民中小學教師全民國
防教育相關活動,如:金門或澎湖戰史遺蹟參訪、
國軍營軍參訪(空軍基地、軍艦參訪、戰爭體驗
館)等。
2、縣市政府:投稿及獲選件數以及優良教案創作教師於
校內外分享與推廣情形納入對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
動員業務「精神動員項目」、國防部「推動全民國防
教育考核評鑑」及「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」團體
組考評參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