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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客家委員會修正「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」第6點、第10點,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0月2日生效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註冊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5-10-12 10:27:47 點閱: 188 (703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社(四)字第1140105962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 檢附修正「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」第6點、第10 點規定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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