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轉知內政部修正「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」第3條、第5條條文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文書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5-08-25 15:56:28 點閱: 339 (574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轉知 彰化縣政府 函
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4年8月21日
發文字號: 府教特字第1140329057號
速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
主旨: 轉知內政部114年8月8日台內移字第11409324721號令修正發布「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」第3條、第5條條文,請逕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網址: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)下載運用,請查照。
說明: 依據教育部114年8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78145A號函辦理。